分类列表
新闻分类
掺混肥料新标准的适用特点介绍

掺混肥料的生产技术简单,烟台伟盛肥业小编指出,掺混操作和施肥操作尽可能在同一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考虑产品的贮存性能。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掺混肥料还需包装和贮存一段时间,因而产品的贮存性能十分重要。所有的原料都应该是干燥的、颗粒均匀、且强度高,以防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吸水、结块和颗粒分离。


掺混肥料


掺混肥料新标准适用于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适用于用干混法掺入颗粒氮肥(如大颗粒尿素)、颗粒磷肥(如磷铵)和颗粒钾肥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复混肥料。新标准不适用于在复混肥料中仅干混有有机颗粒、生物制剂颗粒、中微量元素颗粒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产品。与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按总养分含量分高、中、低浓度不同,新标准只有一个指标:总养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标分别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

新标准针对掺混肥料的产品特点规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采样方案:使用专用的内外双层的、可旋转关闭内槽的采样探子;依次从包装四角处采样;总样品量不少于4公斤;样品必须用格槽式缩分器缩分。在储运过程中,不同密度的物料颗粒容易分层,会造成包装内养分分布不均匀。按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的采样方案,容易出现养分检测结果与实际偏差较大的情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