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掺混肥产品使用说明:
1.适用作物: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忌氯作物禁用。
2.用法与用量:可作基肥,亩用量一次性施用40-50公斤,后期不需要追施肥料。
3.注意事项:种子与肥料必须分离,距离在7-10厘米以上。
掺混肥料的生产有三种形式:
(1)地区性的小型生产,通常在几十公里范围内销售产品,这种形式在美国很普遍,近年有5300多套装置,每套装置的平均年产量约为2.5kt。
(2)建在港区或交通运输中心区的大型生产,通常是由船运进基础肥料,产品包装后进入较大地区的市场。每套装置年生产能力 30~300kt。
(3)由基础肥料生产厂生产,一般是先生产几种单元或复合肥料,然后经过掺混操作,生产出多种规格的农作物掺混肥。